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扬芬港镇东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xxxxx。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经,电话: 被申请人:河北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扬芬港xx .法定代表人: xx,职务:执行董事,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因本案王芳诉求中的6664元物业费为被申请人收取(在贵院之前审理的案件中已经查明物业费为被申请人违法收取,比如霸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的王xx、x琳琳与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此笔费用和申请人无关,也未在购房合同中列明。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物业费应由被申请人返还。故申请人申请追加被告,望予支持。此致 霸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