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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催款律师函

时间:2014-08-05 12:35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律师函

 

张xx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李xx生的全权委托,现就阁下 李xx 先生合同纠纷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

正式函告于你:

基本事实2013417日,张李xx与阁下签订劳务协议,约定由阁下完成正定xxB座东单元1-27层户内二次结构开始至交付使用的劳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墙面二次配管和穿线。后因阁下的工作不合格而被清场,阁下总共完成约定工程的50%,按照合同约定应当领取294000元,但是阁下提前预支领取了380000元,多支取了86000元。另,南楼东单元配管和疏通不到位导致返工休整,花费xx个人工费(共计72000元)。此外因为南楼东单元配管和疏通不到位,总包方江苏绘天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

 

法律意见

1、以上费用共计188000元应当由给下支付给李xx先生。

2、经李xx先生与阁下对此沟通,阁下拒不支付此笔款项,阁下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郑重声明

1、阁下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七天内,必须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人民币18800元直接支付给李xx先生。

2、如阁下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阁下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3、本律师函,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您慎重考虑此事,尽快解决此事,以免讼累。

 

河北xx律师事务所

 

李建朋律师

201485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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