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老板跑路,4个工人仲裁要求工资,提供证据如下: 1、张三的厂牌,厂牌有公司名称,但没有公司公章 2、李四的工资条 ,没有盖公章 3、王五穿着厂服的照片4、马六穿着厂服的照片。请问这四个人,哪个能裁决支持工资?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