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3年9月我购买了石家庄楼盘一套房子。当时签署了房屋认购协议,缴纳了2万定金和首付款。随后一个月我发现,该楼盘之前宣传的绿化率66%,容积率2.4,变成了绿化32%,容积率3.3。于是我们以虚假宣传为由要求退房,但是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没办法,我们肯定不能损失这么多钱啊,辛辛苦苦挣得,我们当时就想着算了息事宁人吧。于是就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上也写了改变后的绿化率和容积率(这里我们算不算被胁迫的状态签署的合同?)。随后去银行贷款,当时银行贷款经理说没问题,结果一个月过后银行说不能批贷。于是我们再次要求退房。开发商仍然说不能退还定金。我想咨询律师,我们以虚假宣传的绿化率和容积率这两个要约为由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和首付款,可否获得法律支持?这个事情应该具体怎么操作?以前没接触过诉讼,请指点谢谢。 石家庄律师分析:可以起诉要求退房,开发商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对绿化面积的宣传已经构成合同邀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