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在我们村里有个矿山企业,矿山企业将部分活承包给了个人A,我一个叔叔带着自己的车在给A拉石头挣运输费,石头都又拉到矿山企业的一个地方。场地都在矿山的那个企业的范围里。有一天,我的叔叔在满拉一车石头,开到一个近10多米的石头坡上往下倒石头时候,在倒车入位的过程中,由于石头坡内部被掏空,车突然陷下去导致车翻滚到石头破底,车起火,加上矿山没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导致一个多小时才将人救出来,当时人已经死亡。(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想咨询一下这种事该怎么处理。谢谢了,真心着急,家里有80岁的老母亲到现在都没有敢告诉她,下有四周和12周的2个孩子。。,急需帮狐。注:该企业在当地开采没有任何手续。居然也是号称河北省著名企业。
![]() 石家庄律师:由于是自己带车工作,没用管理行为,算不上雇佣关系,最多算安全责任事故,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标准算是按交通事故的来,而且还得看本人是否有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