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收取物业费的问题。我们买了房子,有3年了,除装修时有人,后面一直没人住。我没欠过款,就是说这次要收款的问题。他要收我全款,我从去年没人住交暖气费都按百分之20缴的,结果物业费倒收我全款。他们物业一直收取全款物业费,这合法么?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答复:通常情况下即使不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石家庄地区有自己的规定: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 第三十七条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你的情况应当是交纳百分之二十的物业费,而不是全款交纳。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