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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使用房屋需要更名吗

时间:2016-01-30 17:29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因为甲欠乙钱,甲目前无力偿还,经判决,法院判决乙使用甲的房屋(为公租房)。但乙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要求把公房承租人的名字改为乙时,房管局不给改,说不符合改名字的规定,该怎么办?省里规定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一户口上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新的承租人,还有几个别的条件。

       石家庄律师:没必要改名字,使用权并非所有权,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你使用房屋的有效证明。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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