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一处老屋,我家和我叔家都想在那盖房子,后来两家商议后决定我家去盖,我叔家在我们宅基地上盖。后来我婶子反悔了没盖成。再后来我就在城里买了房子,随后我婶子找我妈商议他想盖房子。我妈不同意,几次后关系闹僵。后来我婶子给村委送礼悄悄把宅基地批了下来。请问我家是否也有那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该怎么办?,村委在未与我家商议的情况下批给我婶子宅基地做法对吗? 石家庄律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户一宅,风俗不能对抗法律的效力,县政府的审批本就是违法的。你和你叔加本就有宅基地,都不能再另行申请宅基地。(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