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土地纠纷,土地是甲方的,乙方先出手打甲方,后乙方与其父亲共同殴打甲方,甲方儿子为帮父亲,打了乙方父亲一拳,现在甲方与乙方父亲住院,甲方伤在脑袋和胸部,乙方耳朵下方缝了两针,经当地派出所协商,甲方要求乙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和营养费,乙方要求甲方赔偿自己父亲医药费,甲方不愿意,协商无结果。今天,乙方称自己被甲方打骨折,不愿意赔偿,前几天协商并没有说手骨折,事情过了几天,现在说手骨折甲方该认吗?甲方有证据证明他先动手打人,从视频上可以明显看出乙方并无手骨折现象,乙方硬说是甲方打的,我们该如何去辩论,才能让他无理可辨? 石家庄律师:法律上的辩论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没有病例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不必理会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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