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观点:复旦投毒案,他在饮水机投毒说是开玩笑,但室友中毒痛苦他也没及时送去救治,到了医院,医生急切查中啥毒,他在一边也不讲,直到警察侦查查到他时才知道具体什么毒。 都是被抓后才供出来的,我觉得不能听口供,要看事实证据。真按他说的,投了二甲基亚硝胺,按30mL算,稀释后喝半口也未必会死人,黄洋好像在之前就生病了,只是不严重,1日打了吊瓶之后才开始发烧,打了退烧针之后血小板才开始异常的。一系列反应是药物引起还是被水里的物质引起的很难说,尸检报告给结论也不是单凭尸检事实下的,而是因为水样检测检出了NDMA,其症状符合NDMA中毒。如果抛开水样检出NDMA这个依据,得不出黄洋就一定是NDMA中毒死的这个结论。但是黄洋喝水是事实,水里有没有NDMA实际却缺乏有力证据吧,因为黄洋喝了半口后以为水变质了,将饮水机跟水桶、水杯都拿去盥洗室刷了。按道理说这不就已经破坏了证据了么,可是法庭居然认可这样之后,第三室友等人取样检测的结果。纵观整个案子,故意杀人的话也太缺乏动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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