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也已经八十六岁了,他有六个儿子。六年前我家拆迁了,有一笔拆迁费,但房子所有证明都是我家的 另外五个儿子就要我家自己赡养老人 本想我们认了去年我家就和他们签了一份,内容是这样的1拆迁费全部归甲方。 但他们真是过分,这份协议还没遵守而且现在还要一分钱不出,和老人断绝关系我奶奶就同意告他们,但他们又拿着合同说事。而且我奶奶也长病了,我家也不富裕,400元真是不好干啥?到底我们能不能告他们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子女无法逃避推卸。你奶奶有权利分割属于她的那一份财产,那份协议是你们定的。 你们没权利分割老人财产。 只要老人不认可,就是废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