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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侵犯第三人利益能否再审

时间:2014-10-29 14:44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离婚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调解结案。但是针对财产部分调解内容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何解决?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如何突破?

        石家庄律师:这两条规定仅仅是限制的离婚双方,第三人不受此限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其他部分,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调解结案。但是真对财产部分调解内容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可直接起诉该夫妻。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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