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财产与债务分割 子女抚养石家庄离婚律师
返回首页

离婚被告答辩状范文 怎么写

时间:2017-10-18 11:24来源:河北律师网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离婚律师 点击: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  辩  状


答辩人:刘xxx,男,汉族,19xx年x月24日生,现住石家庄市xx路xxxx厂宿舍xxxxxxx.
     就李xx诉我离婚一事,答辩如下:
李xx诉称我几次动手打她,我迫使她与孩子在外租房,将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责任推到我头上,是颠倒黑白。xxx说房子是单位分给她的,我没有出一分钱,我为房产问题耍赖,是在混淆视听。
理由如下:
      一、我没有迫使李xx离家出走与其儿子同住,是李xx宁可众叛亲离、宁可与夫离婚,宁可让夫君膝下无子,也要与儿子生活,以补偿其与前夫离婚时不要孩子的歉疚。
      李xx与前夫在1989年协议离婚,离婚证上载明儿子xx由男方抚养。1990年我与她结婚时,xxx在结婚登记申请表中备注王欢由男方抚养。我与李xx结婚,没有子女拖累,是我们结婚的一个重要条件。
      结婚之后,李xx后悔孩子由前夫抚养,三天两头跑到前夫家里,甚至在前夫家里住宿,搞得前夫家夫妻感情不和,让我也倍感羞辱,无颜面对。我与亲友几次三番向李xx陈明利害,但其一条道走到黑,无法彻底改正。因其错误行为,孩子被后母赶出家门,我们的夫妻感情也受到不利影响。
       1992年时我想办法取得生育二胎的指标,可是李xx推三阻四,硬是不想再生育,拖延至2001年时,单位催促,不得不将二胎指标退掉,取了500元独生子女奖励。
      李xx违背其离婚时、结婚时的承诺,宁可让两家闹得不可开交,宁可让我无儿无女,宁可离婚,宁可众叛亲离,也要想方设法把她与前夫的孩子接过来同住,她根本没有想过我抚养别人家的孩子是什么感受,我没有孩子是什么感受。
       李xx为了她的孩子,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我生育孩子,让我痛苦不堪。我赚钱用在家里的吃喝用度,李xx赚钱都给了孩子,以至于最终,只好财务分离,各过各的。其内退后,便经常和孩子在一起生活,时常不回家。李xx对她的孩子太亲,以至于让我孤家寡人般的生活。是她自愿离开了我,又凭什么说我迫使她与孩子在外租房。
      李xx先是三天两头跑到前夫家,后是让我同意把孩子弄过来同住,我不同意她不与我合作生孩子,再后来干脆和她的孩子一同生活。我们的生活,一直在我想要个孩子和她想把孩子弄过来的两个想法间来回拉扯。不是我不能接纳她的孩子,而是因为孩子本来已经给了前夫家,xxxx结婚时答应我不带孩子,我想要个孩子,结婚之后我凭什么去接纳前夫家的孩子呢。究其实际想法,是后悔孩子由前夫抚养,是想以我们没有孩子的现实,逼迫我接纳她与前夫生育的孩子到这个家庭里来,所以其一直拖延延误,没有要孩子。
      如今离婚,李xx将我彻底抛弃。李xx有儿子照顾养老,再找个老伴,后半辈子无忧。我的壮年都过去了,无法再生儿育女,后半辈子我靠谁照顾生活。我如今年近六十膝下无子,后半辈子无人管顾,xxx你能理解我内心的痛苦感受吗?
       二、我为了李xx,不仅失去生孩子,为人父的机会,为照顾她,还放弃在单位分房的机会。我与李xx用共同工龄,一同筹款4万余元买房、装修,房子怎么就成了xxx一个人的,xxx又凭什么说我在房子问题上耍赖呢?
       我是石家庄市酒厂职工,自我与xxx结婚至2001年买房,我们单位最少有两次分房的机会。根据福利分房政策,不结婚不分房,夫妻二人只能在一方单位分得福利房。结婚后考虑xxx是位女同志,为她上下班方便,在她单位取得福利住房,实际上我就失去在我单位分房的机会。
2001年房改,用成本价购买取得房产,我们单位向xxx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我没有分房证明,李xx和我用自己的积蓄,再借款,总计四万元,买得房产并装修。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xx如今要抛弃这个家庭,要让我后半生做孤家寡人,问问你xxx,我为房子提出什么耍无赖的要求呢?
      综上所述,我们结婚至今,出现离婚问题,错在李xx没有正确对待其与前夫的子女问题,错在我生育子女的合理要求她不配合。我不能说xxxx人不好,只能说她没正确对待问题,她认准的一条道一定要走到黑,认死理,拧。
       她儿子大了,需要独立发展,不需要她照顾。我与她年纪都大了,我又膝下没有子女,还是需要李xx的。只要她认识到自己的不对,认识到她行为对我造成的精神上、心理上、前途上造成的不利影响,予以改正,双方还可以共同生活吗。
 如果xxxx不认错,坚持离婚,我也没办法,但她必须认识到她的行为给我精神上、心理上、前途上造成的巨大伤害,给我一个精神和心理的平衡。

本文有石家庄律师实务所律师宋志坤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www.hebeilawyer.com

(责任编辑:乔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