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律师网关于石家庄劳动合同的答疑
时间:2011-12-12 09:4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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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律师网关于石家庄劳动合同的答疑
问: 1.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意义?劳动合同是否是由劳动单位保存?
2.如果工作了5年,养老保险已交了5年,而失业保险今年1月份开始交,医疗保险今年5月开始交(前期单位不给交)是否劳动单位应该将前期补上?
3.失业保险交了不到1年是否有补偿?
4.如果超市将员工调到其它店,员工是否有权不去?
5.如果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如果关店不去其他店,是否有3倍工资?
6.如果在超市工作1年以上,但是单位不给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关店是否也享受补偿?
7.每年年终都会发"13薪",而"13薪"是按每个月工资的百分比基数计提的,如没到年终关店,是否应该按累计金额发放?
8.员工档案多长时间能办下来?是否应该是由单位来办?我在去年2006.12.初在单位办档案交300元,单位不给收据,单位称:"人才市场不给我们开收据,所以你们也没有."但是当时办档案的人事部课长已辞职,现任人事课长称,正在办,一直不给答复怎么办?
石家庄劳动律师李建朋答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疑惑
只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制定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意义;劳动合同应该单位和职工各保留一份 ②单位应该将前期的保险补上 ③没有补偿 ④单位正常调动,职工无权不去 ⑤单位原因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工作满一年补偿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⑥可以享受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按累计金额发放 ⑧如属于单位故意拖延不给办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乔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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