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最低工资法律问题: 1、下列关于“最低工资”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B.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C.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所以带薪年休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D. 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时,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案解析:B 石家庄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李建朋【解析】 “基本工资”并非法律概念,而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与基本工资得数额无关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