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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11-12-18 09:0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石家庄律师咨询网整理发布


  问:你好律师,我是赞皇县建设局市容管理所的一名临时工已工作了16年,按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为570,但我们从今年6月1日才开始涨为570,我想问前武各月工自是否应该给我们补上。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李建朋


    答复: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如果你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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