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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违约房主继续履行买房合同催告函

时间:2018-07-12 16:09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催告函

         致xx:
        本人于2018年x月28日与你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合同编号为:售A025xxx),约定购买你方名下位于石家庄开发区xx2号楼x单元0101的房屋。双方及中介三方约定房屋总价为xx万元,为了办理贷款,合同中写的价款为xx万元,实际价款以xx万元为准。
        本人已按合同约定,交纳定金和中介费,至此,本人已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三方合同》第6条第一款规定,你方应于我方贷款审批通过后7日内,由你方还清房屋贷款并撤销抵押登记,我方贷款于2018年x月8日,审批通过,但是你方直到2018年x月6日才还清房屋贷款,而且至今未办理完毕解压手续。按照合同约定,你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你方应向我方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每天755元)作为违约金。
本人曾多次催促你方履行合同义务,但你方均未有任何回应,现本人再次向你催告:你方在接函后两日内支付我方违约金xxxxx元并配合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如逾期,将视为你方不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并依法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
 
催告人: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产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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