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公司租用乙公司库房开展仓储业务,为丙公司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去年发生暴雪导致库房屋顶垮塌,丙公司货物受损。丙公司的保险公司向其赔付了损失并转让权益给保险公司。现保险公司向甲公司主张代位追偿。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是: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请问甲公司需要赔偿吗? 石家庄律师:损失是因为暴雪产生的,甲无其他过错。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代位求偿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中受到损害;2.保险事故因第三者造成;3.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