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个人合伙饭店,日营业额2万。现一方眼红,阻止营业,另一方准备起诉,请问李律师认为诉讼请求可以要求强制清算吗?这样写可以吗? 一、依法对于某某饭店进行财务清算并依法向原告分配利润暂定¥900,000.00元(最终以司法鉴定机构所确定数额为准); 二、返还原告投资60万元并赔偿原告2013年5月22日至6月21日的经济损失12万元; 三、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答复:具体看协议 个人感觉不能通过诉讼要求强制清算 又不是符合清算的那些规定 这个要求不伦不类。先发解除函,在要求法院确认解除效力。这个案件其实就是个退伙纠纷,应该按退伙纠纷去设计诉讼请求。 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55.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请求终止合伙协议 不要管对方提出要终止协议 你这一方就以对方阻止经营为理由导致合伙无法进行而起诉 请求分割合伙期间的合伙财产 包括投资额和盈余积累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