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 )
一、代理一审案件
1、代理刑事案件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3000-10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4000-1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5000-3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20000之间协商收费。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2、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诉讼或仲裁
A、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B、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争议标的代理费计算满额(RMB)
10000元及以下部分3000元
100,01---100000元部分 A*5%(10万元满额)7500元
100,001—500,000元部分 A*4%(50万元满额)23500元
500,001—1,000,000元部分 A*3%(100万元满额)38500元
1,000,001—5,000,000元部分 A*2%(500万元满额)118500元
5,000,001—10,000,000元部分 A*1%(1000万元满额)168500元
10,000,001元以上部分 A*0.75-0.5%
3、办案费:
A、办理案件需要的通讯、复印、打印、差旅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B、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4、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曾代理一审和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分之一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三分之一收费。
3、曾代理一审和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四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非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律咨询类
根据解答咨询问题的简易程度在每小时100-500元之间协商收费,半小时以上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半小时之内减半收取费用。
二、代写文书类
根据代写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结合承办律师的资历,每份文书在200-5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三、资信调查类
资信调查包括但不仅限于:查询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事业单位登记资料、国有资产登记资料、自然人基本信息、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信息、采集证人证言等,每件500-1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四、审慎调查类
审慎调查指对公司、企业、个人等目标客体进行的综合性的调查,为委托方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市场融资、处理债权债务等经济决策提供综合性信息。根据审慎调查范围、审慎调查需耗费时间、审慎调查的目的、审慎调查报告的繁简等因素由双方在5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五、律师见证、代办公证类类
律师代办公证,每件5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见证,每件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六、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类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催告债务等,每份为5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为委托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难易程度、使用目的、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七、代理公司、法人设立、改制、资产重组
根据注册资本金额按比例收费,100万以下 6000元;100万—500万元部分百分之五;500万以上—1000万元部分百分之四;1000万以上—5000万元部分百分之三;5000万元以上部分百分之二。
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 公司设立、组织形式变更等
• 公司股权变更、交易、转让、继承等
• 公司经营管理权纠纷等
• 企业资信调查
• 知识产权投资及合同订立、履行安排
• 员工法律培训
• 上述相关的谈判及相关纠纷的诉讼或仲裁
1、上述非诉(含仲裁)法律业务的收费标准(每年):15000元---100000元。
2、仲裁或诉讼代理,根据案件标的额按照前述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代理费。
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本文来自河北律师网,原文地址:http://www.hebeilawyer.com/a/shijiazhuanglvshi/1047.html
相关文章:
阅读更多法律知识,请点击登录河北律师网
(责任编辑:河北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