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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抚养权问题

时间:2011-10-30 16:0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问题 衡水刘先生:我和老婆是经媒人介绍结婚的,婚后无共同语言,经常吵架,我们分居半年了,有一个女儿一岁半了。请问律师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会给谁,我是干装修的每月3000元左右,老婆没固定工作。抚养费则么出? 李建朋律师: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衡水刘先生:我和老婆是经媒人介绍结婚的,婚后无共同语言,经常吵架,我们分居半年了,有一个女儿一岁半了。请问律师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会给谁,我是干装修的每月3000元左右,老婆没固定工作。抚养费则么出?

 石家庄离婚律师李建朋律师: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应该判给女方,因为孩子还小,跟随女方生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抚养费对方应当支付,具体数额为工资的20%-30%。

如果有以下情形,2周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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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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