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我是二婚,丈夫之前有孩子,女孩现在上初二,孩子现在每周都补课。男方要求补课费一人一半,现在是生母不给抚养费,这个情况怎么处理?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抚养费金额吗?现在是一个月500元。还有就是他们离婚的时候协议离婚书上写给抚养费一个月300元一直到孩子结婚这个有效吗? 石家庄律师:一、抚养费可以增加,可以变更,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