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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才办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时间:2014-05-03 20:13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政府人才办和劳动者签订的约定五年服务期限,否则需承担两万元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具体给劳动者给的是二类事业编,挂在职业中学,工作内容是县委办。

       石家庄律师: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就有效 .这个用工关系是否受劳动法调整?如果是,那么约定就无效,如果不受劳动法调整案事业单位用工管理,那么就有效。劳动法是不支持法定那两类之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的;

(二)被录用、调任或者聘任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三)依法服兵役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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