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员工因故意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除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吗?有何法律依据 石家庄律师:《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次,单位如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通过,且已向劳动者本人告知或者公示。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将该规章制度作为处理的依据,但是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防止单位滥用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