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问: 职工已为该企业连续工作十二年以上,现合同到期(我单位为一年一签合同),不想与该企业续签,则该单位应该支付给我适当的经济补偿金吗?我听说有的单位象我这种情况的按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李建朋
答复:劳动合同终止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国有企业职工合同到期,2001年10月6日以前的工龄,本单位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对于股份制企业,合同到期是否发给生活补助费,国家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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