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我去年三月份入职,今年怀孕,下个月(10月份)开始休产假,但是公司从始至终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但是每个月给400元的保险补助。公司说产假期间没有工资,没有任何补助和报销,而且休完产假以后回来上班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我现在想给自己申请一些利益,我现在应该准备一些什么?在职期间工资的发放都只是发到卡上,而且好像是用我们出纳的身份证开通的银行卡发的工资。。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李建朋:首先孕妇在休产假期间工资是应当照发的,其次如果单位在休完产假之后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的话经济赔偿金,第三、你所说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没有日期证明效力会大一些折扣。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