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咨询:请教律师一个问题,姚某2010年6月花30万购买一辆货运车辆,之后每年的车损险均投保30万元,最近一次投保为2014年6月。2014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报废,保险公司仅陪11万,理由是保险合同约定每月折旧千分之九。请问,应该如何理赔? 石家庄律师:保险公司每次都接受30万元的投保,那是不是可以视为其同意不折旧?也就是放弃折旧的权利,但保险法有禁止反言原则,因此,保险公司仍应按原价值赔偿。投保应事先评估,或者双方认可,应以投保标的减去残值,计算赔偿。或者以维修实际需要再加车辆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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