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xx律师事务所,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怀xx广场A座11层、13层。 代理人:李建朋律师 被申请人:姚x娜,女,汉族,住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汇航桃园北区x号,身份证号:11010219570407xX,电话:1594333599x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指派李建朋律师代理被申请人与xx交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维权赔偿款后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的xx%作为律师费。但是经核实,被申请人已经收到部分赔偿款,按照约定应当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xxxx元,但是被申请人只是支付了xxxx元,经代理律师多次催要,剩余款项被申请人拒不支付,被申请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支付剩余律师费。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望予支持。 此致 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