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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同意降阻后又转租他人合法吗

时间:2012-10-25 19:19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合同律师 点击:

        法律咨询者:律师您好!我现在碰到一件事情想咨询您一下:我是张家口人,去年来石家庄赞皇县承包了一个私人加油站,当初我们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从2011年8月1日-2013年8月1日止。每年租金21万元,先付第一年租金21万,第二年租金提前三个月交付房东,如果不能能按时交付,房东有权终止合同。由于各种情况无法交付第二年租金,我在第一年到期前四个月已经通知房东,我无能力交付第二年租金,我当时准备按合同上写好的,提前三个月即2012年5月1日,把油站交还给房东。在这期间,我有和房东经过商量,租金降到第二年十万元,房东当时同意让我经营到2013年8月1日,并于2012年4月14日,收了我付的租金十万元整,当时只是写了一个收条,没有注明其他。可是现在他告诉我说要把油站租给别人经营,应为人家出的钱多,他不想放弃机会。请问这样的情况属于他违约吗?现在房东口口声声说是我违约在先?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属于他违约还是我的过错呢?非常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以你所述房东已经同意降低租金,而且已经收取你的租金,那么房东就和你相当于重新订立了一个合同,达成了新的协议,现在房东又转租与别人是违约行为,可以起诉维权。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面谈。

(责任编辑:河北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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