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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养手续如何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时间:2012-02-29 09:5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没有收养手续如何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石家庄律师整理发布

石家庄法律咨询者钱先生:李律师你好,我是网上看到你的信息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石家庄桥西区的,我在86年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女孩,当时收养法还没出来,所以我也没办收养手续,现在孩子成年了但是老吃喝玩乐,我又病了他也不回家看我,现在常年在外也不回家,我是指望不上她了,打算解除收养,具体怎么办啊?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李建朋答复:

  在现实生活中,对符合收养法规定,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手续,但得到亲友、公众的公认的行为。在收养法的规定中,可以以事实收养关系处理。事实收养关系是指符合收养实质条件而未办理收养手续即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亲友、群众也公认的收养关系。本案中,原、被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为1986年,而《收养法》于1991年颁布实施,对原、被告之间的收养行为,如何确认,是否可以参照《收养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条 “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比照收养法处理。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立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解除收养关系,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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