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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让女方给钱过分吗

时间:2015-11-24 21:30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离婚律师 点击:

       离婚咨询:我姐姐想和我姐夫离婚,我姐夫要我姐给孩子学费一半,买衣服一半,生活费一半,每个月还要给五百块钱。一开始打了两万的欠条才同意离婚。他们结婚也没给彩礼,我姐也没用他什么钱。姐夫这样过分不?

      石家庄律师:离婚是自愿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是否过分不是法律考虑的范畴。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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