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我结婚七年了,因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房子是婚前男方家付的的首付,婚后还的贷款,每月两千,有一辆车,在他名下!我们都想要孩子,可他的意思是我要孩子的话一分钱都不给我!我想要争取的话,需要准备什么,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在他手里。女儿和他的户口都在房子那,他是户主,我的户口还在我老家!房子还款记录得有男方的身份证才能查。如果我起诉的话,什么资料是必须我准备的?谢谢!
石家庄离婚律师 :1、房子属于男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可以分割,但是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法院先不会判决,等待房产证下来之后另行起诉分割。2、需要举证你抚养孩子的有利证据,比如收入等。3.起诉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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