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父母十几年前离婚,儿子判给父亲,两个女儿判给母亲,母亲改嫁,父亲倒插门走了,我想咨询一下儿子今后对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离婚时儿子未成年。 观点一:这种情况可以不用。父母离异,后又各自成家,离婚时孩子未成年,而且母亲带两个女儿改嫁,父亲也走了抚养人家的孩子,父亲后来的老婆还要跟儿子签协议,说,父亲从此不管儿子,儿子以后也不用管父亲,由她的孩子来抚养。
观点二: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参考法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能避免,孝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