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律咨询者:请教个问题,甲在执行职务时被乙打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乙要承担侵权责任,要赔偿甲由此遭受的损失,甲所在的单位又要按工伤再赔偿给甲所遭受到损失,如此一来,甲不就可以得到双份赔偿了吗?这样公平吗? 石家庄工伤律师:工伤赔偿和第三者侵权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因为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注意医疗费如果已经出了就不能双份了。相关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石家庄工伤律师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QQ:30659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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