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父亲在栾城县的一个石材厂上班时候,被石料砸伤,左手三个指头骨折,经工伤认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父亲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石家庄工伤律师:十级工伤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计算数额。
一、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1、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2、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3、停工留薪期间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11年的河北省社会平均工资36166元)
二、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除了上述赔偿还会得到以下款项(共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36166元)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石家庄工伤律师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QQ:306590570 本文来自河北律师网,原文地址: 相关文章(点击阅读): http://www.hebeilawyer.com/a/laodongzhengyi/gongshang/2012/0529/996.html
2012年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