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因烟花质量问题,右眼被炸伤,鉴定为7级伤残,被抚养人没有抚养费,理由就是湖南安化县法院发了一个文件,6-10级伤残,被抚养人没有抚养费;1-5级,被抚养人才有抚养费。请问6-10级伤残,没有抚养费的规定,跟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否矛盾?法律依据何在?其他市县也是这样规定6-10级没有抚养费吗?
石家庄律师: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民政部发布的《革命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适用于是因执行公务而受伤的军人,包括人民警察、武装警察、民兵以及预备役军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行)》适用于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人的认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条款残疾程序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适用于为参加相关人身保险条款的投保人。《职工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明确规定:“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必须达到1~6级才考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7~10者无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如果是工伤的话就没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另外烟花质量事故有二个责任竞合。一个是侵权责任,一个是产品质量事故合同责任。赔偿标准和举证责任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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