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介绍铁路旅客人身伤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整理发布
根据铁道部1994年8月30日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四条:除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制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5930106135,qq306590570,网址;www.hebeilawyer.com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