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交通工具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人而不一定是交通工具的直接驾驶、操作人员。所有人系指对交通工具享有所有权的人;经营人一是指对交通工具享有经营权的国有企业二是指其他以收益为目的对交通工具享有占有、支配权利的人如交通工具承租人;管理人系指对交通工具可以直接管领并可以直接使用支配的人如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或交通工具的借用人等。下面介绍各种具体情况中责任人的确定: (1)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完成本单位的运输任务的职务行为造成的交通侵权责任人为该单位。(2)未经单位同意私自用单位的交通工具搞个人运输责任人为私用交通工具者个人个人无力赔偿由单位连带负责;经单位同意的责任归属于单位。(3)租用、借用交通工具的交通事故以承租人、借用人为责任人。(4)受托完成交通运输事项的受托方为责任人 河北律师网www.hebeilawyer.com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