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1年10月发生人伤的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垫付医药费11000元,交警处理我未同意调解,当时并未让伤者打收条,伤者也未向法院起诉赔偿,现在我想起诉保险公司要回我垫付的医药费,法院以我垫付医药费没有对方的收条拒绝立案,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证据基本齐全,住院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用药清单,保险合同等,但是法院要求我出具我垫付医药费的证明,要求伤者签字证明,伤者至今仍要求我私了,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对方可以起诉我和保险公司的,我该如何处理?是不是拿不到伤者帮我证明我垫付的医药费的证据,我就无法在法院立案? 石家庄律师:是的,没有证据是无法起诉的,你可以不和对方协商,不给他们相关款项,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