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有这样一个事情,有两家公司A和B,平时他们的对账和付款通过QQ联系,偶尔也有电话和邮件。有一次B公司的财务QQ通知A公司给他们付一笔款,理由是A公司还欠B公司一笔钱金额10万,A公司财务通过核查后,确实属实,并且当场在QQ上也对账过了,B公司财务QQ还吧之前打款的明细发给A公司来对账,财务领导看了账务没问题了,就付款了(账号是B公司财务QQ提供的个人账号,以前付过公司账号,也付过个人账号),到了晚上B公司领导给A公司财务打电话问其他事情的时候,A公司随便提了当天付款的事情,B公司称没有要求A公司付款,才意识到B公司财务QQ号码被盗了,可能是被诈骗了,然后报警了,想问一下在这个过程中,B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石家庄律师:如果是对方qq被盗,而且对方及时报警,那么对方公司是没有责任的,A公司只能追究犯罪嫌疑人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