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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管时间律师谈临时工

时间:2013-06-09 10:15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什么叫临时工?《劳动法》实施以后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了!签了合同的就是正式工,没签合同就是非法用工!每一次政府部门出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就是政府部门公然违法的宣言和示范,你们还有脸说什么法治社会?

        企业用工 实行合同制用工,95年劳动部发文要求企业全面实行合同制。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工,一些岗位也实行合同制,签订合同一般5年为期-----这是法律的规定

        然而,中国不过进行了经济改革,政治体制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官员的理念停留在上个世纪80年代
        事实上,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还存在大量的没有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这些人的存在一方面以每年极少的编制名额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他们一般不会是农家子弟,非公亲则公贵;另一方面,这些人的存在直接导致的恶果就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们 以为企业用工也存在临时工
        经济体制的改革 没有配套的 政治体制的 改革,就成这样了  劳动法的实行 疲软无力  原因举出于此
其实,1995年的劳动法的实行,现在如果 法律同仁能够翻看当时的国家劳动法的一次次发文、一次次通知,就知道当时 真的是一场巨大的变革
        企业用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违反《劳动法》故意或者迟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对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95年就是已经实行的制度  然而,2008年   国家再次颁行《劳动合同法》  足见  观念的变革是很难的
足见 政治体制的落后导致大恶果 就是 经济体制的改革 不会法治化   而只能是人治
        政治体制不改革,法治无根基,人治必横行。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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