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你好律师请教个问题 ,公安机关作出的接受案件回执单 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说他家被人投毒,狗被药死了他报警, 给出了个接受案件回执单, 上面案件性质为 行政(一般案件)但是当事人想立刑事案件。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接受案件不等于立案。但既然给出了接受案件回执单,那你们手里就有了东西。不论公安最终是否立案、立案的话把案件归为何种性质的案件,你们都可以要求公安给出书面说明。若对公安给出的理由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另外,通过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监督也是一个办法。 立案或不立案应该都有一个“立案通知书(决定书)”或“不立案通知书(决定书)”的,应该针对哪个东西来说话。回执单只不过是一个收到相关文书的程序性的东西而已。公安不立刑事案件,按刑诉法处理,找检察院,不属于行政的范围。 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专业代理刑事案件,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