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财产与债务分割 子女抚养 石家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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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时间:2012-01-30 08:3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石家庄法律咨询者刘女士:我发现老公有外遇,打算和他离婚,但是他的工资和生意所得我都不知道,请问我能多分财产吗?

石家庄律师答复:

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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