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我今年52我爱人和我离婚,己离家。法院己2次起诉,我30年前婚后无房,住父母私产房子结婚,产权人我母亲。98年平房改造货币补偿,全部补偿款我置换成现在的公产房,承租人是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有拆迁合同和公证书,能和我挣房子吗?另外还有一套房是我用自己公积金代款我还款还未还清,现在儿子结婚居住,他说她他赠给孩子,我那份不赠行吗,在有她私自离家把家中存款,现金,股票交易卡和存取款存拆都带走了,当时开户也是她名子,保括存款单剧,具说股票账户她也动了,也转出了一部分钱,法院如调节不成如何判? 相关回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配。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