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母亲打给儿子的钱,点名说是给儿子的,夫妻关系好的时候,儿子把存折交给老婆保管,后面老婆私自把这个钱卷走了。现在丈夫不想离婚,但想拿回这个钱,怎么办? 石家庄律师: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只是规定了婚后父母一方赠予自己子女的房产属于给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其他财产没有规定,实践中法院掌握的尺度不同。当然即便是判属于个人财产,你也要举证证明才可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予个人的,那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推定规则:推定赠与子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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