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方
女方:女方 其他当事人:男方爸爸(男方父亲) 男方爷爷(男方爷爷) 男女双方于2005年4月在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结婚,于2006年10月育有一女儿,于2008年底开始彻底没有性生活。鉴于男方提出一开始就对女方没有感情,再经过将近七年无性生活的死亡婚姻,无法继续生活,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离婚。为了给孩子营造育好的成长环境,双方及家人就以下意见达成一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男方按上海市平均生活水平于每月底将抚养费存入女方的账户。 双方目前户口均在男方家,上海市宝山区某某村某某宅某某号,产权为男方的爷爷所有,男方爷爷及爸爸承诺房子拆迁后,至少一套二室一厅由王欣妍依次代位男方、男方爸爸继承,房产仅限于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范围内,此房产继承后,女方作孩子的监护人承诺永远不销售此套房产,此条款不可撤消。 离婚后男方及男方的家人有权定期探望孩子。 鉴于男方家所处地临近拆迁,经协商暂不办理离婚证,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的十日内办妥离婚手续,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男女双方均有自由恋爱权力,不受婚姻干涉。 本着对孩子利益最大化,男方保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 本协议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宝山区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签署: 男方: 男方的爸爸:
女方: 男方的爷爷: 石家庄离婚律师点评:首先离婚协议只是夫妻之前的事,只能写夫妻财产和债务,其他的你们可以另写协议。其次老人还在世谈不上继承,可以写一份协议,约定拆迁后赠与孩子。再次,抚养费数额是模糊不定的,应确定,最后两句话多余,双方只有办理离婚手续后才会生效。总之这份协议,很不完善、存在诸多漏洞,建议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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