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02年甲乙二个均二十三岁,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办理了结婚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4年的一天,甲中奖一百万,2005年二个登记结婚,2006年二人离婚,乙主张分割一百万财产,法院能否支持。 法律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个案例是否适用以上法条? 石家庄离婚律师答复:不适用.现在国家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百万,应该是婚前财产。 相关文章:没结婚证如何起诉离婚 石家庄离婚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携带详细资料面谈。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