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工伤维权难题 一、13个法律难题 1、五至十级职业病患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后续治疗费问题; 2、非工伤保险范围内用药治疗承担问题; 3、少报工资数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 4、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5、五、六级工伤职工重新被安排工伤岗位后,降低工资待遇问题; 6、本省农民工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7、工伤辅助器具一次性支付标准问题; 8、工作不满一个月,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计算问题; 9、停工留薪期确定问题; 10、超过退休年龄,能否认定工伤问题; 1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否缴纳养老保险费问题; 12、2010年发生工伤,能否使用新工伤赔偿标准问题; 13、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计算问题; 二、7个操作难题 1、工伤职工住院,用别人名字住院治疗后的工伤维权问题; 2、职业病诊断问题; 3、离职后,职业病维权问题; 4、补缴工伤保险费,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 5、用人单位恶意拖延程序问题; 6、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无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工伤认定问题; 7、无任何劳动关系证据的工伤认定申请问题; 河北律师网http://www.hebeilawyer.com,转自工伤赔偿法律网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