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李律师 我父亲生于1957年6月15日,现居住石家庄市.灵寿县.xx村.在石材加工场工作。工厂里给参加了工伤险,今年的参加上班标准为每月工资3000元。我父亲于今年3月4日上午8时左右在工作中右脚受伤。当日11时到达省三院检查住院治疗,受伤程度为右脚跟骨和踝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共做四次手术:第一次于3月4日做跟和踝骨固定术,外伤没法缝合。7日后由于外伤严重足跟部肌肉坏死右又做了次足跟皮瓣转移手术,在小腿取皮瓣大约为10乘15做的足跟皮瓣转移手术,内踝植皮大约10乘10。大腿总取皮面积大约为20乘20.第三次和第四次手术做的是伤口清创术,手术后内踝部形成一个3乘3的露骨肉坑。一周后再做次植皮手术。总住院时间约为3月。由于足部踝骨粉碎性骨折,外伤好后踝骨活动受限。出院后中新医院做康复治疗4个月。现在足踝活动受限,屈伸度小于90度,左右无法活动。
我父亲治疗期间单位只支付了医疗费,期间一直是我们家属在照顾,治疗和康复期间单位没安排其他人员照顾。陪护费,伙食费,交通费,误工费,我父亲的工资,至今单位一分钱也不出。
康复治疗所需要的手续都是我出面办理的,所有的费用也是我出的。现在我们该做劳动能力鉴定了,单位也不办理,费用也不出,所有的一切要我们办,单位只是在需要公章时,给扣下章。
1》我父伤残大概是几级,
2》8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大概可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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