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中的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应如何定性?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整理发布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定性问题的答复》(1999年4月29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故意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因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履行法定的职责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根据《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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